税务走访企业调研报告(共5篇)

报告 0 11

税务走访企业调研报告 第1篇

企业员工是企业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劳动力资源,他们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一个企业的员工素质高低决定着企业发展的前途和命运,同样也对企业经济效益有着重大影响。当然,合理的员工人数应当与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冗余的人员将会增加企业经济负担,但可以减少所得税。

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实行计税工资的企业,应当在计税工资标准的范围内按实列支,超过计税工资标准的,不得在税前列支。

因此,当工资总额一定时,有两个互为反比的因素影响计税工资,一个是员工人数,另一个是平均工资。当员工人数增加时,会降低平均工资。当平均工资低于或等于计税工资标准,则可全额在税前扣除,否则超过计税工资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例如:某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实行查帐征收,年工资总额为120xx00元,员工人数为100人,当地计税工资人平月标准为960元,企业所得税率为33,则该企业人均月工资为1000元,超过月标准计税工资40元,因此,超过的工资额40×12×100=48000元不得税前扣除,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48000×33=15840元。当工资总额不变,员工人数增加为125人时,则人均月工资为800元,小于计税工资月标准960元,可以全额税前扣除,免缴企业所得税。如果该企业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并实行查帐征收个人所得税,则同样也会影响到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业员工人数的增减变动,会影响到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随着国有、集体企业的民营化改造及劳动人事体制的改革,原来的全民人员和集体人员已基本被私营雇用工所取代,企业用工除特殊行业外一般无须任何部门批准。不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只要符合企业用人标准,就可录用。虽然这样解除了企业人事制度上的束缚,增强了企业用工的灵活性,促进了企业人力资源合理配置,提高了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但给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带来管理上的不便,特别是给税收管理工作带来一些新的问题。

在税收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一些企业特别是建筑安装企业将雇用工工资和非雇用工的劳务报酬混淆在一起,用工资单作为支出凭证,计入“应付工资”科目,作为企业工资总额在税前列支。这不仅给税务机关在审查企业计税工资总额时增加难度,而且会发生偷逃营业税的行为。特别是临时工与外部提供劳务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划分,比如:季节性生产经营临时用工、突击性生产经营临时用工和外部人员为企业提供商品购销、建筑安装修缮、运输装卸、代理等劳务,企业在财务处理上,绝大多数是以

“工资”形式进行会计处理的,这不仅逃避缴纳营业税,而且对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也产生影响。更有甚者通过虚列工资抽逃资金、列支超支的业务招待费及其他非法支出等偷逃税收。而现行的财政税收法规在企业员工性质界定上,只有原则性的规定,却没有明确规范措施,可操作性差,不便于税收管理,容易诱发避税和偷税行为。

那么,如何才能避免上述现象的发生呢?我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四点措施:

一、以规章形式规定,纳入社会保障范围的员工为企业雇用工。

国家_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规章形式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劳动人事档案,只有企业与应聘人员签订雇用合同,并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的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公证后录用的各种管理、技术、生产经营或服务人员,且为其缴纳各种社会保障金的,方可作为企业员工即雇用员工。否则,一律视为外来劳务工即非雇用工。

二、强化信息采集,要求企业按月报告企业员工情况。

三、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弄虚作假。

税收日常管理是一项基础性管理工作,其管理质量的高低最直接的表现就是纳税人能否做

到及时如实申报缴纳税款。因此,加强税收日常监督管理非常重要,特别是对企业员工的监督管理上,要求税务人员经常深入企业车间、店堂了解企业员工情况,进行必要的抽查核实,因此,这项工作要求细致踏实,不能蜻蜓点水,否则就失去意义。只有这样,才能尽可能防止企业在员工人数上做文章,企图达到偷逃税收的目的。

四、加大纳税评估和税收检查的力度,规范企业行为。

多年来的税收实践,使我深刻地认识到,纳税评估和税收检查工作应当把重点放在计税工资和原料、产成品成本核算上,这恰恰是税收评估和检查的难点,特别是计税工资的审核难度较大,企业常用此法以达到避税和偷税目的。这主要是因为企业人员具有一定的流动性,不确定性因素较大,又缺泛制约机制,因而更具有隐蔽性。因此,税务机关应当通过纳税评估和税收检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对企业人力资源分布、使用情况和计提发放工资方面,进行细致地评估和审查,看企业有无虚列员工人数,故意降低人均工资数额以及将非雇用工作为雇用工,用工资单列支劳务报酬等现象,一经发现应当督促企业进行纠正,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只有通过有效的纳税评估和税收检查工作,才可以规范企业的行为,尽可能减少税收的流失。

税务走访企业调研报告 第2篇

为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工作,根据集团下发的《关于开展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调研自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工会对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研究提出推进新时代民主管理工作的思路举措情况

(一)中心工会组织工会干部职工通过自学、集中学习、读书交流等多种形式,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中心内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坚持以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加快推进中心各医院基层工会建设,引导职工有效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依法合理表达诉求,打造职工与企业同舟共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对职工代表的培训,提升中心民主管理工作水平通过组织开展内控制度、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外出交流学习等专题培训学习,不断提升职工代表的文化素质和履职能力,为中心民主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二、企业民主管理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劳动关系中发挥作用情况。

疫情期间,为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有序开展项目复工,中心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方案,部署疫情防控工作;

人力资源部修订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员工轮休、调休安排的通知》,明确了疫情期间公司职工轮休、调休、补休假等事宜,并提交中心职代会审议通过。疫情期间,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的权益得到保障;

组织看望慰问医院一线防疫工作人员,通过慰问,把中心的关心、关爱送到了员工的心坎上,有效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同时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引导公司职工与医院共渡难关、共克时艰,实现各医院平稳复工、有序复工、安全复工。

三、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各项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工会建立了《厂务公开实施细则》《职代会实施意见》。定期召开职代会及女职工委员会,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做到重要事项、重大改革、决策及时公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职工队伍稳定。并对厂务公开的内容做出了具体要求:

(一)中心医疗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包括医院的发展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改制方案,财务预决算和盈亏情况,重大投资及落实情况,大额度资金使用,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主管、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聘用,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等。

(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包括职工工资、奖金分配,保险福利待遇,劳动保护措施,职称评定,奖惩晋级,劳动用工,下岗分流,集体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等。

(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包括公司领导干部年薪制实施及考核情况,交通和通信工具配置及费用支出,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以及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情况等。

四、开展民主管理主题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持续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的进展情况

(一)中心工会设立了意见建议箱,鼓励员工围绕中心医疗改革发展、生产经营、管理提升等方面谏言献策,持续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

(二)成立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形成了统一领导,全方面齐抓共管、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了企业民主管理长效机制,有效推进了“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活动的不断深化。

(三)加强民主管理,定期召开职代会

将职工代表大会作为参与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主要载体和渠道,每年坚持定期召开职代会,及时传达相关会议精神、总结历年工作情况、部署新的工作任务。通过开展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在推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优势和积极作用,尊重职工的主体地位和创新精神;

引导广大职工立足岗位、爱岗敬业、为企业分忧解难、为破解企业经营管理难题攻坚克难、增强核心竞争力。

(四)组织职工广泛开展各类各具特色的活动,开展专题研讨,集思广益解决企业发展难题,充分激发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主题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

五、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程序化建设情况

(一)坚持推行集体合同制度。按期签订集体合同,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时对集体合同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谈判制度。要做好集体合同签订前平等协商和谈判工作,选好谈判代表,确定谈判内容、严格谈判程序,充分表达双方意愿,确保合同文本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三)为切实提高职代会的质量和实效,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程序化建设,坚持定期召开职代会,执行按期换届制度、职工代表培训等工作制度,不断提升职代会的质量和水平。

六、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的创新经验和实际成效

(一)强化职工全员参与力度,畅通民主渠道,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企业管理,为企业发展谏言献策,督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的民主监督作用。

(二)坚持以职代会为主体的民主管理工作中“三重一大”的民主决策落实,按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坚持职代会制度与民主管理制度有机结合,将“三重一大”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重要内容,让代表充分行使权利,让职工当家作主,审议决策公司重大事项。

(三)深化“厂务公开”工作,通过宣传栏、微信群、将涉及公司方针政策、办公费、招待费、车辆使用、人事、工资、福利待遇、重大改革等方面事项进行及时公示,通过公开化、透明化的厂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增强了广大职工的民主监督意识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四)面向全体职工,以“廉洁、敬业、诚信、务实”为主题组织开展廉洁警示教育格言警句征集活动,加强中心的廉洁文化建设,将日常的监督管理与职工代表紧密结合起来,在医院内部营造风清气正的企业环境。

七、开展职工代表培训情况

先后采取集中培训、分类培训、以会代训、自学与集中辅导等多种形式,按时组织职工代表参与各类培训,培训内容紧扣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质量提升、内控制度等多个方面,通过培训,提升了基层工会干部、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

八、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对策建议

存在的问题:职工代表培训的次数有待增加;

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待提高,民主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

对策建议:继续加大对职工代表的培训力度,探索和创新企业民主管理模式,提高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促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逐步规范,确保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进一步深化和有效落实。

税务走访企业调研报告 第3篇

20xx年6月29日,你局召开税务专项检查动员会议。会后,我们从1月到5月底,从20xx到20xx,对本单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检报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实收资本xxxx,公司设有工程部、财务部、销售部、办公室等职能部门。目的实现销售收入xxxxxx元。

二、自查情况

根据你们关于一般检查安排的意见,我们从20xx年5月20日至20xx年底,重点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1、营业税检查:截止20xx年5月底,公司少交营业税:xx元;城建税:xx元;教育费附加:xx元;土地增值税:xx元;水资源基金:2xx元;少缴税款的主要原因是:20xx年6月,公司竞标xx、64亩土地,当时成交价格为每亩土地500万元。在获得原规划用地后,可以尽快开工建设,加快资金回笼。但由于个别住户在拆迁过程中设置的障碍,一直到现在都无法拆迁。此外,大多数家庭的安置补偿、过渡费等费用造成企业资金周转严重困难,导致欠税。

2、预提税检查

根据税务局的要求,我们认真监督了建筑企业的纳税情况,并积极代扣代缴。然而,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

(1)由于该项目未进行竣工决算,已支付该项目工程款xx元,该项目工程款尚未扣缴税款。

②其他人因为在办理转让许可,已经缴纳xx元,但尚未扣缴税款。

经过自省,我们充分意识到自己的错误。除了积极纳税外,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税收知识,纠正错误,遵守法律法规,按规定纳税,为国家的繁荣和企业的发展尽自己的责任。

税务走访企业调研报告 第4篇

随着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强,各地越来越热衷于建立自己的工业园,以推动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据统计,全省目前已经设立县级工业园102家,工业园的成立,不仅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广开了税源,而且解决了当地资源利用以及就业压力等难题,成为许多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柱。因此,了解掌握园区企业生存状态、抓好园区企业税收征管具有特殊的意义。那么,在县级工业园,企业生存状态如何?企业税负如何?以及企业纳税情况又如何?我们试着从被称为“经济发动机”的工业园的调查中寻求答案。

一、园区企业生存状态如何

工业园于2002年经区政府批准成立,园区位于区镇东南方向三公里处,面积3平方公里,经过几年的发展,已经初具规模,具有典型的工矿区特征。现有红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在内的36户企业,绝大多数企业为浙江客商,主要经营金属回收加工、塑料加工、造纸、制药、化工等行业。据统计,20xx年园区实现亿元,较上年增长21%,占区GDP的;园区实现税收xx71万元(含增值税,下同),较上年增长32%,占全区财政收入的,因此,说工业园是经济发动机毫不为过。

(一)据调查,企业规模呈现两极分化。投资额超过500万元的有6户,20xx年实现亿元,实现税收862万元,占园区的70%。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有30户,20xx年实现GDP为亿元,税收收入为309万元。

(二)污染严重且耗能高。园区企业借助螺滩水电站的电力能源优势,大力发展金属回收加工、塑料加工、造纸、制药化工等行业,这些企业都是污染严重及耗能大户行业,而这些正是国家限制发展的。据调查,园区企业的耗能比是国家标准的倍,园区企业只有药业一户通过省级环保检测,2005年,附近村庄就发生过因水体污染引发家畜死亡的事件。

(三)企业受市场影响波动较大、金属加工利润薄,效益普遍低下。园区企业经营的塑料加工、制药行业属劳动密集型,技术含量要求低。20xx年,园区有31家企业实现赢利,利润327万元,利润率仅为7%,低于省测定的平均利润率3个百分点。

(四)地方政府优惠政策多。由于工业园是地方政府的“金娃娃”,因此,地方政府出台很多保护性优惠政策。例如,税收减免返还、未经政府批准执法部门不得入户检查、土地低价出让等等。

二、园区企业纳税透视

20xx年,工业园税收收入首次突破1000万元大关(增值税xx05万元,地方税收入66万元),20xx年上半年累计实现税收1532万元,这说明园区企业对区财政的稳定增长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在调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纳税大户的纳税意识远远高出规模小且税额少的纳税人。在税收例行检查中我们发现,园区规模大、纳税多的纳税人财务制度比较健全,少报或漏报税额相对少,主要涉及印花税等小税种,这主要得益于他们在原浙江发展时积累的纳税观念。而一些小规模纳税人不但财务制度混乱,而且偷税现象比较普遍。

(二)企业纳税极不均衡。大企业不一定是纳税大户。据调查,园区投资额在千万元的企业有四家,占企业数量的10%,但实际缴纳税款不足一成。在20xx年的纳税中,金属回收加工企业纳税人占90%,说明高投入、高耗能的金属加工行业对税收增长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个别企业纳税贡献率更是达到了60%以上。如园区某铜加工企业,20xx年1-8月累计实现地方税收145万元,占园区税收的。

(三)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普遍未开征。由于工业园区的特殊性,一般设在城郊,而且距离城镇较远的地方。按照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条例规定,只有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企业才是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纳税人。这样,园区既不属于建制镇范围,也不属于条例规定的工矿区,因此不能开征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成为税收的盲区。

(四)企业所得税总量偏小,印花税普遍未按规定申报。大多数工业园区成立时间较晚,按照总局[2002]8号关于划分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文件精神,绝大多数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在国税部门征收,由于各种原因,企业所得税一直成为工业园区税收征管的软肋。20xx年,工业园合计征收企业所得税万元,占税收总量的2%。从检查结果来看,园区自行申报印花税的企业仅有一户。

(五)土建及固定资产安装未申报纳税。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在平整土地、厂房建设、固定资产安装时必须进入在建工程,待项目竣工取得地税发票后转入固定资产。在实际工作中,企业一般自购原材料,请当地村民建设厂房,采用白条入帐或不进行项目结算等方式逃避国家税收。

另外,税务机关对企业监管手段不够完善,政府干预税务机关正常工作也是导致税收征管力度偏软的重要原因。

三、加强对工业园区的税收征管,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

税收是国家的经济命脉,没有税收,一切无从谈起。国家最近发布一系列针对工业园的政策,就是要加强对土地、环境、能耗和税收监管。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税务机关应该继续加大征管力度,充分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从本地实际来看,我们认为,加强对工业园区税收的征管,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有针对地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力度。长期以来,许多人有一种招商引资的外地客商不须缴纳地方税的思想,还有一些人认为外来企业都可以享受所得税减二免三的政策,有的还以此作为招商引资的条件,这其中包括一些地方党政领导。事实上,现在税收减免权都集中在中央、省政府,设区市以下政府不具备减免税审批权。税收宣传一要强化对纳税人的宣传,努力提高外来客商的纳税意识,提高税法的遵从度;二要强化对地方党政领导的宣传,一些领导一味强调招商引资环境,忽视依法治税,时常干预正常的税收工作,削弱了税法的刚性和严肃性,只有地方党政领导的依法纳税意识增强了,才能更好地支持税收工作。

(二)将年纳税额在一定数额以上的纳税人、重点税源行业纳税人作为被税务机关锁定的“重点纳税人”,实行特殊管理和监控,做到“抓住重点、锁住龙头”。对于纳税额的界定可采用两种方法:第一,以省、市局公布和要求的纳税额作为监控标准;二,按照园区企业数量的10%为依据,换句话说,将当地园区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重点纳税人进行监管。

(三)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与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纳税信息共享。国税、地税要信息共享,逐步建立工业园区企业纳税信息库,实现各税种联网查询。地税部门还要加强与工商、银行、土管、房产、海关的协调联动,构建固定的信息传递渠道,通过信息共享建立起协查护税的网络。

(四)抓住大案、典型案件,重拳出击,保证税法的刚性和严肃性,震慑偷逃税分子。县级工业园,情况复杂,企业的纳税意识参差不齐,有的借口招商引资政策拒不纳税,有的隐蔽收入做假帐大肆偷逃国家税收,侵蚀国家税基。因此,必须依靠税务稽查的力量重拳出击,依法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税法的刚性和严肃性,为其他企业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五)尽快确立各县级工业园区的工矿区地位,为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征收提供法律依据。当前,由于县级工业园的地理特殊性,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基本上都未开征。实际情况是,一些工业园已经具备工矿区条件,只是因为未纳入规定范围,才导致目前这种尴尬局面,因此,尽快确立确立各县级工业园区的工矿区地位势在必行。

(六)开展日常检查和纳税评估。利用“一户式”储存信息资料和行为税负及相关信息,进行评估分析。全面开展案头评估分析。对严重偏离指标参数的企业,长年微利、零税负申报的纳税异常企业进行重点纳税评估和检查。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后,应按照《省地方税务系统纳税评估管理实施办法》,开展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纳税评估,通过对同一户企业历年纵向对比从和同一行业企业税负横向分析,掌握重点管理企业的税收负担。

(七)因地制宜,设立行业管理机构,对工业园区税收进行专项重点管理。对工业园区企业这种特定纳税人的税收管理,采取设置专门的征管机构实行行业管理是比较科学合理的。由于园区企业大多来自江浙等发达地区,具有丰富的税收经验,财务管理水平相对较高,高素质的管理对象需要高素质的管理者。在传统的粗放式管理下,一个管理员既负责个体税收,又要承担企业管理,难以实现新时期下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管理。行业管理能发现企业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从而有效堵塞征管上的漏洞,减少偷漏税现象的发生,达到管深管透的目的。

加强工业园区税收征管对于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落实资源能源利用水平、增加国家财政收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把工业园区税收征管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抓好,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税务走访企业调研报告 第5篇

为了保障公民、纳税人和有关组织依法获取税务部门政府信息,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发挥政府信息服务纳税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我局根据《_保守国家秘密法》和《_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了《大邑县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办法》,并按照办法积极开展工作,未出现不按办法内容处理的事件。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抓信息公开工作,各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共同搞好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

大邑县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大邑县国家税务局保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的组织管理。

二、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制度

认真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和办理流程,切实满足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大邑县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是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的责任单位,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须经各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信息公开的局领导审批后,方能发布。审核审批者是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的责任人。凡经各单位上报发布的信息,均视同已经相关责任人审核审批。

(一)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核坚持结合实际,依法审查,既保守国家秘密又便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原则。大邑县国家税务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列入保密审查的范围。认真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受理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受理点设在我局办税服务厅,提供专用设备,为纳税人及时查阅提供方便。

(二)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坚持严格、规范,信息发布与公文制作运转流程结合,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对以下内容重点进行保密审查。

1.国家税收工作重大决策事项;

2.以国家_、四川省国家税务局、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大邑县国家税务局名义制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国家_、四川省国家税务局、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大邑县国家税务局领导、局内各单位领导在全国性会议、专题会议、研讨会、座谈会、国际性会议等会议上的讲话稿、发言录音整理的文字材料;

4.月度、季度、年度等税收收入数据,税源、征管、稽查、财务、机构人员、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统计数据;

5.税务稽查案件查处情况;

6.税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7.税制改革、税收政策调整、税收征管改革和行政管理改革的措施和方案;

8.与其他国家(地区)签订的税收协定。

以上八个方面主要从以下情况进行保密审查:

一是否属于密级(秘密、机密、绝密)文件内容,保密期限是否期满;

二是否属于国家_、四川省国家税务局、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大邑县国家税务局尚未决定的事项;

三是信息公开后是否可能直接造成国家的税收流失;

四是信息公开后是否可能严重干扰政府和税务部门正常的工作秩序;

五是信息公开后是否可能造成社会和经济秩序混乱;

六是否涉及个人、法人或有关组织的隐私和商业秘密;

七是否存在不宜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建立健全税收门户网站的发布登记制度,制定了《大邑县国税局网站管理办法》,对我局负责管理的相关网站,落实安全措施,加强重点部位的保密审核制度。

对拟公开的一般性政府信息,由信息提供部门进行保密审查后,经相关科(室)领导审核,交由信息公开办公室予以公开;对拟公开的重要信息,承办科(室)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公开后可能引起重大社会影响的重要政府信息,除履行以上程序外,需报保密委员会负责人进行保密审查后,交由信息公开办公室予以公开。保密委员会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上级保密部门确定。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应与对该信息的其他审核工作同步进行,保密审查时间不得影响信息公开的时限要求。

(四)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坚持严格责任追究,严防泄密事件。大邑县国家税务局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保密委员会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泄密或因保密审查不当造成不良后果和重大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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